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移轉不動產,於「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並上傳申報資料(包括已用印之申報書及契約書、印花稅繳納證明、申報人身分證明文件等),經稅務局審核無誤且查無舊欠稅(費)者,即可下載查欠完竣蓋妥職名章之繳款書並完成申報程序,免再至稅務局臨櫃辦理。如再經由該網站點選「電子繳款」連結Paytax網站,完成土地增值稅、契稅線上繳稅後,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登記時,還可免附紙本繳款書給地政機關,省時又方便。
稅務局補充,地政機關為擴大減紙簡化作業,自112年10月1日起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只要提供國稅局核發「遺產稅」或「贈與稅」繳清、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右上方的「案號」,地政事務所即可透過內部系統線上查驗證明書資料,免再檢附紙本證明書。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有舊欠稅(費)案件或其他臨櫃洽辦業務需求,該局於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設置之稅務服務櫃臺,提供不動產移轉之地方稅查欠及完稅業務、開立印花稅繳款書、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地方稅等服務,市民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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