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布85號文 支付業正本清源更進一步

3月28日消息,為有效應對和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新形勢和新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於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髮[2019]85號)。

85號文要求銀行、支付機構和清算機構等健全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加強轉賬管理、強化特約商戶與受理終端管理、廣泛宣傳教育並落實責任追究機制。

值得關注的有,“不得一證下機”、“不得直接或變相為賭博、色情、非法外匯、貴金屬、虛擬幣等非法交易提供服務”、“對可移動受理終端(如移動POS、MPOS)開展實時監控,逐筆記錄交易位置信息”、“12個月無交易商戶需關停”等信息點。

早在2016年,人民銀行曾發布《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髮[2016]261號)。

也就是說,85號文可以理解為是在原有261號文的基礎上結合新形勢新問題,升級加碼。

相較於261號文,此次85號文加強了單位支付賬戶的相關審核管理工作,同時優化個人銀行賬戶變更和撤銷服務並建立合法開立和使用賬戶承諾機制。

在加強轉賬管理中,85號文要求對於客戶選擇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非實時到賬的轉賬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在辦理結果回執或界面明確載明該筆轉賬業務非實時到賬。對於此前261號文要求的“自助櫃員機轉賬24小時後到賬”的規定,本次85號文也明確指出銀行通過自助櫃員機為個人辦理業務時,可在轉賬受理界面以中文显示收款人姓名、賬號和轉賬金額等信息,並以中文明確提示該業務實時到賬,由客戶確認后,可不再執行261號文相關要求。

在強化特約商戶與受理終端管理中,央行要求收單機構對特約商戶做好巡檢工作。對於存量特約商戶,收單機構應按照新要求開展一次全面巡檢,並於6月30日前形成檢查報告。

本次還特別新增了宣傳教育環節,央行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做好防電信詐騙提示。同時在今年4月到年底,央行要求其分支機構、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和支付協會制定防範電信詐騙宣傳方案,利用各種渠道宣傳普及支付結算知識,對弱勢群體和重點人群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61號文特彆強調的加大對無證機構的打擊力度、依法處置無證機構相關內容,此次並未出現在85號文中。這或許傳遞着過去近三年以來,國內無證支付整治工作已經初見成效。

另外261號文中曾要求的“加強特約商戶資金結算管理”中明確指出,“銀行和支付機構為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的,應當對特約商戶加強交易監測和風險管理,不得為入網不滿90日或者入網后連續正常交易不滿30日的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在此次85號文中也沒有相關體現。

對於261號文“嚴格審核特約商戶資質,規範受理終端管理”的要求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這一表述也未出現在此次85號文中。

支付之家網簡單做了一個圖表,對261號文與85號文的相關關鍵信息點列出進行了對比。

支付之家網注意到,此次85號文中曾多次提到“位置信息”。在受理終端管理中,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對可移動終端開展位置的實時監測,同時逐筆記錄交易的位置信息。央行還要求清算機構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開展針對特約商戶的信息監測。無獨有偶,就在幾日前,支付之家網就發文表示中國銀聯發明了一套“一種確定違規商戶的方法及裝置”,而其原理正是基於位置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以此識別違規商戶。(鏈接:銀聯新發明調取持卡人位置信息,整治違規商戶再出大殺器!)

支付之家網梳理后發現,此次85號文也對相關工作給出了時間表。

(一)2019年4月1日前:

1.銀行和支付機構建立緊急聯繫人機制,並將信息報送給所在地公安;

2.支付機構制定開展存量單位支付賬戶的核實計劃。

(二)2019年4月1日起:

1.銀行和支付機構對於參與買賣銀行卡、支付賬戶等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非櫃面類所有業務,不得開新戶;

2.銀行應在網點醒目位置張貼防範電信詐騙提示,並提醒客戶閱知;

3.4月到12月,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和支付協會,應制定防範電信詐騙宣傳方案,做好宣傳普及工作。

(三)2019年6月1日起:

1.銀行和支付機構在受理公安機關通過管理平台發起的查詢業務,要準確反饋交易流水號;

2.銀行應為個人提供境內分支機構跨網點辦理賬戶變更和撤銷服務;

3.銀行和支付機構開立賬戶時,應盡到告知義務,載明“本人(單位)充分了解並清除知曉……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單位)賬戶”;

4.銀行和支付機構對客戶選擇普通到賬的轉賬業務,需在回執中註明“非實時到賬”;

5.收單機構拓展商戶,應通過商戶信息管理系統查詢商戶歷史信息,部分情況不得提供服務;

6.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在所有电子渠道的轉賬界面設置防電信詐騙提示。

(四)2019年6月30日前:

1.支付機構完成存量單位支付賬戶的核實工作;

2.收單機構需對移動受理終端改造,使之可實時監測終端位置、交易位置信息;

3.收單機構應對存量商戶開展一次全面巡檢,並形成檢查報告。

此前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曾強調,當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支付環節存在制度缺失、有章不循、監管不力、消費者宣傳教育不到位等問題,相關單位要瞄準目標,重點解決。

支付環節是電信詐騙能否實施的最重要節點,正因為此,監管機構對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做了大量工作,支付行業的相關問題在得到改善。

不過,伴隨技術和手段的不斷變化,電信詐騙層出不窮,防範電信詐騙註定是一場持久戰。

不久前,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陸強華在一次讀書分享會上曾提出過“善良支付”這個概念。

他認為支付機構在強調“便捷支付、安全支付”的同時,應強調“善良支付”。支付機構要有自己的社會責任感,要擔負起反洗錢的職責,遠離黃賭毒,不能為違法違規行為、違法商戶和個人提供資金結算服務。

支付行業在“電信詐騙”面前,或許正是缺少着一些“善良”。

我們不能忘記徐玉玉,不能忘記18歲的准大學生為了助學金把9900元學費打到騙子賬戶后,突發心源性休克去世的事。從某種角度而言,這近三年來針對電信詐騙的鬥爭正是為了徐玉玉們。

監管機構針對支付行業的系列整治目前已經持續了三年時間,從2016年4月12日到今天。

其實細細回想后我們會發現,這系列的整治歸根結底都是源於國務院在2016年4月12日發布的《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而針對第三方支付行業,人民銀行下發的文件就是大名鼎鼎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銀髮[2016]112號)。同年,還發布了261號文,就是《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

261號文主要說了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加強轉賬管理、加強銀行卡業務管理、強化可疑交易監測、健全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加大對無證機構的打擊力度、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等內容。

自此,支付行業大整治的序幕慢慢拉開。

隨後,監管機構連續下發10號文、248號文、209號文、217號文、281號文、296號文、16號文、163號文等等系列重磅文件。

隨着監管層對支付市場的綜合治理的不斷深入和各項監管細則的穩步推進,對保障支付市場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以及回歸支付本源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ds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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